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蓖麻油酸甲酯
Ricinic Acid Methyl Ester
【类别】化学对照品
【结构式】
【分子式】C19H36O3
【分子量】312.49
【CAS 号】141-24-2
【用途】蓖麻油酸甲酯(Ricinic Acid Methyl Ester)对照品系供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蓖麻油项下鉴别及含量测定用。
【特性量值】含量以 99.2%计
【使用方法】使用前不需干燥处理
【包装】棕色安瓿
【规格】0.2ml/支
【贮藏】-20℃保存
【注意事项】本品不稳定,打开包装后立即使用,一次使用完毕。
【有效期】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不设具体有效期,按照规定条件保存的标准物质。
声明:
1.请按本品说明书规定使用,若作他用,用户须自行证明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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