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分析纯试剂盐酸土霉素(CAS:2058-46-0,以土霉素计)、盐酸四环素(CAS:64-75-5,以四环素计)、盐酸金霉素(CAS:64-72-2,以金霉素计)、盐酸强力霉素(CAS:24390-14-5,以强力霉素计)为原料,经定性分析、结构确证和初步理化性质分析确认满足标准物质纯度要求后进行冻干分装。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紫外检测器)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组分 |
标准值 |
扩展不确定度(k=2) |
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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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土霉素(以土霉素计) |
100μ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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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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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素 |
100μ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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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盐酸金霉素(以金霉素计) |
100μ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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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盐酸强力霉素(以强力霉素计) |
100μ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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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标准值的扩展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5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之日起,有效期6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冻干瓶包装,规格100μg/支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储存及使用:冷冻(-18℃)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于室温(20±3)℃平衡,冻干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密封作为标准物质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污染。建议使用时,室温条件下准确加入1mL溶剂,超声溶解后即得100μg/mL的标准物质溶液。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以产品附带证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