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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混合溶液标准物质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食品检验、卫生防疫等部门对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分析中的日常校准与测量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纯品为原料,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苯甲酸、山梨酸先用 2%碳酸氢钠溶液溶解,与糖精钠混合后再用纯水稀释定容。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本标准物质中苯甲酸原料的纯度采用凝固点下降法定值;山梨酸、糖精钠原料的纯度采用滴定法及液相色谱法定值。标准物质的浓度标准值采用配制值,并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UV 或 DAD 检测器 )进行量值核验。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 号 |
名 称 |
标准值(mg/mL) |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
BW3543 |
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混合溶液标准物质 |
苯甲酸:0.100 山梨酸:0.100 糖精钠:0.100 |
2 |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等制备过程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参照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随机抽样分装后的样品,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UV 或
DAD 检测器)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考察。检验结果:均匀性与稳定性良好。本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 12 个月, 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贮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玻璃安瓿瓶包装,5mL/支 。
2.贮存及使用:常温和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于室温(20±5℃)平衡,并摇动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以产品附带证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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