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γ-亚麻酸纯度标准物质
Purity of γ-Linolenic acid
γ-亚麻酸(CAS:506-26-3)纯度标准物质可作为测量标准,用于食品、临床、科研部门或 生产企业实验室测量质量控制、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等。
一、样品制备
采用含量为 95%的 γ-亚麻酸为候选物原料,进行重结晶处理,在纯度满足要求后,湿度<25%的 条件下分装于 1mL 棕色玻璃瓶中,充氩气密封保存。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γ-亚麻酸纯度标准物质采用电位滴定法和气相色谱法两种不同原理的经验证准确可靠的方 法进行联合定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计量器具和标准物质保证量值溯 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
名 称 |
标准值(%) |
扩展不确定度(%) (k=2) |
BW3672 |
γ-亚麻酸纯度标准物质 |
99.6 |
0.4 |
标准值不确定度由定值方法重复性、水分、无机离子、均匀性和稳定性不确定度等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 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 样。采用气相色谱法对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 前处理方法如下:称取 2mg 左右的样品进行皂化甲酯化,反应完成后采用 10mL 正己烷溶 液萃取,取正己烷层溶液 1mL 过滤后,气相色谱测定。 稳定性考察结果采用平均值一致性检验法进行评价,该标准物质的量值在 2 年内无方向性 变化。
本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 24 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 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1mL 茶色玻璃瓶密封包装,每瓶不少于 50mg。
2.储存及使用:-20℃保存;包装开封取样后,应尽快恢复原来状态并保存在规定的条件下。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不能作为国家有证标准物质,开展法制计量相关工作。
2.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3.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4.仅对加盖“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5.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以产品附带证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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